专业建设经费启用“网上申报-投递”式报销
2021年5月06日开始,专业建设经费全面启用“网上申报-投递”式报销,现将专业建设经费网上填报注意事项归纳如下,以供各位老师参考:
一、网上申报所需基础信息
1、“差旅费”、“日常报销”与“借款”业务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请参阅财务处公众号推送文章《网上报账系统使用说明》;
2、“网上报账系统”登录流程与《网上报账系统使用说明》中的讲解有异,新的操作流程请参阅财务处公众号推送文章《【技术帖】登录财务“网上报账系统”操作说明》;
3、专业建设经费各经济事项报销所需附件及注意事项请参阅《天津中医药大学非科研项目财务报销手册(2021年版)》(下载地址:天津中医药大学财务处-“业务流程”版块)。
二、支出范围
根据《本科专业建设经费说明》规定,专业建设经费支出范围为:
1、差旅/培训费:用于教师参加与专业、课程建设等发生的交通、食宿、会务及培训费;
2、举办会议费:用于主办与专业、课程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的场地、设备租赁等费用;
3、委托业务费:主要用于专业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录制视频课程的费用;
4、文献/出版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费用:用于教师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版面费、专业建设相关专利申报费用、教学相关论著出版以及专业建设资料打印复印费;
5、图书购置费:用于购置与专业建设相关教材、论著等;
6、其他交通费:用于教师参加与专业、课程建设等发生的市内交通费
7、专家咨询/评审费:专门用于外聘专家进行与专业、课程建设等工作相关的讲座、咨询费用,专家咨询/评审费的申报请登录“网上申报管理系统”填写。
三、专业建设经费日常报销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
1、额度查看
专业建设经费实行额度控制管理,故在选择支出项目后,需查看各额度下的“当前结余额度”,如下图所示:“当前结余额度”为0时说明不能支出,报销金额应≤各项额度的“当前结余额度”金额

2、填报注意事项,填报页面如下图

(1)“关键字摘要”填写内容为报销的具体业务,如试剂或者耗材等。
(2)“单据数”填写除“票据粘贴单”以外的其他所有原始票据张数。
(3)“金额”填写相关事项具体报销金额。
(4)“描述”反映了相应项目核算的经济业务,请按相应定义正确填写。
(5)“报销要点”反映相应项目报销时额外需要注意的事项。
(6)参加网上或天津市内组织的培训会的培训费,在“日常报销”模块下的“参加培训费”子项目填报。
(7))参加网上或天津市内组织的会议的会务费,在“日常报销”模块下的“会务费”子项目填报。
(8)前往天津以外地区参加会议或培训会,请在“差旅费”模块按差旅费的操作说明填写。
3、结算方式填报注意事项,如下图

(1)“冲借款”适用于之前借款,现归还借款业务。
(2)“对公支付”适用于未付款,须由单位转账至收款单位的业务;“附言”部分选择性填写,内容为需要告知收款单位的关键信息(字数不超过10个)。
(3)“对私支付”适用于已公务卡付款,须付款至经办人公务卡的业务。
4、审核签字
《天津中医药大学日常报销单》签字事宜: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时,须由部门负责人(院长)与专业建设负责人共同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支出,同时应有经办人签字与联系电话,具体签字位置如下图:

四、重点注意事项:
1、对公转账业务,按单位填报,一个单位填写一张报销单,多个单位须分开填写,不能合并在一张报销单。
2、已付款需对私支付的业务可以合并多个经济事项(如材料费与版面费、印刷费等)申报,打印出一张报销单。
3、“对私支付”应选择“网银对私(校内)”-选择相应工号-“公务卡”,请未维护公务卡的老师尽快维护公务卡,具体操作见“天津中医药大学财务处”公众号的推送“公务卡维护”。。